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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3 12:06:03   浏览次数:1414

 

201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解读
http://www.huaue.com  2012年11月5日  来源: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报名
  
  凡报考2013年省内和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与2013年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考点安排在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所在地有安装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的中学。
  
  省内外高等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在2013年1月5日后进行。
  
  省外高等学校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考点统一设在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三、考试内容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继续实行省统考。
  
  从2014年起,在继续做好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基础上,按教育部要求对音乐类、表演类、编导类专业逐步实施省专业统考。
  
  四、信息查询
  
  查询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专业校考等信息,请登陆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jledu.gov.cn)和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ccyssy.com)。
  
  五、信息公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及时公布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及高等学校组织校考实施办法、招生章程(含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等考生应知须知信息。专业考试结束后通过高等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基本信息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六、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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