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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1 02:18:19   浏览次数:1800

 

 1、音乐学专业考试范围及要求:

  (1)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分值分布:听音模唱(20分)、演唱或器乐(80分),合计100分,满分折合为750分。

  2、音乐学(特色班)考试范围及要求:

  (1)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分值分布:听音模唱(20分)、演唱或器乐(80分),合计100分,满分折合为750分。

  (3)复试要求:初试合格的学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到学校参加复试,复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复试时间待定。

  3、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音乐学(特色班)专业复试不合格的同学,如果达到音乐学专业合格线,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不再安排补测。面试根据到场先后进入考场,按听音模唱、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的顺序进行。考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中止考生的演唱及演奏。

  (3)专业面试内容须背谱,声乐演唱考点不提供伴奏,器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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