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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1 09:04:21 浏览次数:1345
关于对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进行微调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考核舞蹈学专业考生的专业素养,决定对我省2015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进行微调。
对舞蹈学专业考生,取消《视唱模唱》科目考试,《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使用乙卷,与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考科目《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分开制卷。即《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甲卷)适用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适用舞蹈学专业考生。甲卷分值仍为120分,乙卷分值调整为100分。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比例相应调整:《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专业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由80%调为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理论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为10%。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考试大纲不变,参照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
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舞蹈和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一)考试科目(项目)、分值及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项目)
(1)《专业考试》项目(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
(2)《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科目
2. 分值及计分办法
总分200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200分)×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满分100分)×2×10%。
其中《专业考试》项目分值:舞蹈表演120分,形象身高20分,基本功测试50分,动作模仿10分;
《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科目分值:乐理50分、练耳30分、音乐常识20分。
(二)《专业考试》项目考试大纲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2.考试内容:
(1)舞蹈表演
两段不同类型的均不超过3分钟的舞蹈。形式可选择:①两段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任选);②一段独舞片断和一个舞蹈组合(可任选表演组合、训练组合)(测试考生对作品的理解、风格的把握等各种综合艺术素质)。
注:A.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B.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2)形象身高
测试考生在五官、身高、身材、气质等方面所具备的舞蹈基本条件。
(3)基本功测试
腰腿的软开度:开度、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站立或卧地搬前、旁、后腿。
技巧:跳各种舞姿的跳跃、转各种舞姿的单腿转、平转、翻身、串翻身、蹦子、翻前桥、后桥、蛮子、毽子小翻、拉拉提(测试考生腰腿的软开度,动作的协调美感,舞姿的控制能力,弹跳能力及技巧的规范性和完成程度)。
(4)动作模仿
模仿8小节中国当代舞或民间舞动作(测试考生的反应能力、记忆能力和形体表现能力)。
3.评分标准:
(1)舞蹈表演(占比60%)
104-120分: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
94-103分:动作协调,舞感好,能表现一定的舞蹈风格,完成一般动作技巧。
82-93分:熟练地完成舞蹈动作,但舞姿一般。
72-81分:完成舞蹈动作,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72分以下:动作不协调,完成动作较差。
(2)形象身高(占比10%)
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比例协调,气质好。
男生:
16-20分:176cm-180cm,五官端正,气质好,身材比例好。
10-15分:171cm-175cm,五官端正,气质较好,身材比例好。
4-9分:166cm-170cm,五官端正,气质一般,身材比例一般。
女生:
16-20分:166cm-170cm,五官端正,气质好,身材比例佳。
10-15分:161cm-165cm,五官端正,气质较好,身材比例好。
4-9分:156cm-160cm,五官端正,气质一般,身材比例一般。
(3)基本功测试(占比25%)
46-50分:下腰双手抓脚,横、竖叉规范标准,站立搬前、旁腿180度,站立或卧地搬后腿180度。
40-45分:下腰手指触脚,横、竖叉规范标准或横叉170度,站立搬前、旁腿180度,卧地搬后腿160度。
34-39分:下腰手指离脚30cm-45cm,竖叉规范标准,横叉160度,卧地搬前、旁腿160度。
30-33分:扶下后腰,竖叉规范标准,卧地搬前、旁腿150度。
30分以下:扶下后腰,竖叉160度,卧地搬前、旁腿140度。
(4)动作模仿(占比5%)
10分:完整体现模仿动作,并具有较好的舞姿表现力。
8分:较好地体现模仿动作,动作协调,舞姿规范。
6分:能完成模仿动作,动作感觉一般。
4分:动作不够完整,表现力不足。
2分:动作不协调,未能完成模仿动作。
(三)《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科目考试大纲(参照我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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