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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艺术学院编导校考内容(浙江)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6 13:29:10 浏览次数:1546
戏剧影视导演 |
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③自我介绍 复试:笔试(命题写作) 三试: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②才艺展示③表演(命题小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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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初试:笔试(命题写作) 复试:①面试(文史知识,影视戏剧常识、综合素质测试)②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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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初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评 复试:①笔试:材料分析题、论述题②面试:5人一组,团队策划实际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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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初试:①剧目表演(要求:自选学习剧目或自编剧目展现。时间1分30秒至2分钟,不穿演出服装,不带妆。)②技术技巧能力测试 (要求:自选3种技术技巧展示,无需连接动作。) 复试:①音乐编舞(要求:现场抽取音乐,在30分钟内进行独立构思与编舞,表演时要求主题清晰、个性鲜明。)②动作思维考查(要求:在8拍时值中设计一个动作系列,然后对其进行两种不同情绪色彩的改变,逐个展示。现场抽取情绪主题,按照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对动作原型进行发展与变化,由8拍时值的原型发展至4个8拍时值。) 三试:①命题编舞(要求:根据现场抽签,在40分钟时间内进行构思与编舞,不用音乐,逐个展示;时间2分钟。)②笔试 ( 要求:根据命题,进行构思并用文字的方式阐述一个舞蹈结构。字数不限,注意字迹工整,层次清晰。时间1小时。) |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8、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6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只可以选择选择南京艺术学院校本部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946010、6451120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6215678)
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编:510610,电话:020-8720592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362887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请直接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5—83498038。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66。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咨询联系人:宋老师、徐老师
美术学院:025—83498126咨询联系人:尹老师
设计学院:025—83498424咨询联系人:顾老师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咨询联系人:魏老师
音乐学院:025—83498280咨询联系人:林老师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咨询联系人:赵老师
影视学院:025—83498703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舞蹈学院:025—83498273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余老师
传媒学院:025—83498169咨询联系人:陶老师、马老师
人文学院:025—83498354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82咨询联系人:卢老师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83498024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
声明
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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