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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播音主持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9 21:46:28   浏览次数:791

 

(二)评分标准

本考试计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指定文学作品朗诵)占总成绩的30%;复试(指定新闻作品播报+话题评述)占总成绩的70%。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

等级

评分标准

 

语音标准,嗓音圆润动听,理解感受准确,表达流畅,语言表现力强

 

语音比较标准,理解感受比较准确,感情基调恰切,表达较为流畅。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感情基调欠妥,表达欠流畅,语言表现力一般。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表达不流畅,语言表现力差。

 

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

 

等级

评分标准

 

语音标准,音质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准确把握作品基调,表达流畅。

 

语音比较标准,音质较好,感情基调恰当,表达较为流畅。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音质一般,感情基调欠妥,表达欠流畅。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基调欠妥,表达不流畅。

 

 3.指定新闻作品播报

 等级

评分标准

 

语言流畅,内容清晰,重点突出,节奏明快,具有新鲜感和对象感。

 

语言较流畅,内容较清晰,重点较突出,节奏平稳,基调客观。

 

语言欠流畅,内容欠清晰,重点欠突出,节奏单一,态度不鲜明。

 

语气生硬,语序混乱,内容不清,节奏死板,态度僵化。

 4.话题评述

 

等级

评分标准

 

逻辑性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观点突出,态度鲜明,能够以理服人;语言组织能力强,表达准确流畅;底蕴深厚。

 

逻辑性较强,层次分明,条理较清晰,观点基本明确,思维具有发散性,评述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语言组织能力较强,表达基本流畅。

 

逻辑线条不够清晰,层次欠分明,论据不够翔实,但基本上能够自圆其说;语言组织能力尚可,整个评述过程不够流畅。

 

思维逻辑混乱,条理不清,观点含混;语言组织能力差,表达很不流畅,整个评述过程呈现断断续续的状态。

     5.综合因素:本考试系综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修养、仪态仪表、上镜效果、嗓音条件、语音语貌等,因此,对这些“硬件”因素的考察与评价应贯穿在初试、复试的四个考试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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