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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统考文稿朗读考试内容评分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2 20:06:09   浏览次数:775

 

文稿朗读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基础语音面貌。
考查形式:指定稿件当场考查。
考查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专用教材》中的朗读作品。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整体形象气质、基本语音面貌、嗓音条件、表达技巧、对稿件的理解程度、情感表现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
A(90分-100分)
嗓音条件好,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基本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尚可,无明显语音缺陷,表达基本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情感表达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一般,有明显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和能力较弱。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较差、语音缺陷较多、基本没有技巧和情感可言。
F( 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发音有缺陷,难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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