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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31 02:04:42   浏览次数:758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院、系  

学制  

层次  

艺术史论  

130101        

艺术史论  

10        

艺术学理论  

研究室  

四年  

本  

 

 

 

 

 

 

 

 

 

 

 

 

 

 

 

科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5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  

45        

音乐学系  

音乐艺术管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  

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15        

现代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电子音乐制作  

钢琴演奏调修  

音乐数字媒体  

30  

音乐表演  

130201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流行器乐:(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演唱  

40        

声乐:(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95        

声乐系  

钢琴演奏  

70        

钢琴系  

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95        

管弦系  

中国乐器:(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95        

民乐系  

舞蹈表演  

130204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芭蕾)  

55        

舞蹈系  

舞蹈编导  

130206        

舞蹈编导  

45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1 月15日 12   2017  2 月10日 12   

 

考点  

地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时间  

初试日期  

复试、三试日期 

陕西  

西安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外省考生  

2 月16日 —17日 

9:00—16:00          

2 月18日 —19日 

2 月21日 —24日  

陕西省非联考专业考生  

2 月16日 —17日 

9:00—16:00          

2 月18日 —19日 

陕西省联考专业合格考生  

2 月18日  

9:00—16:00          


 

 

 

【注】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只在本院设立专业考点。  

 

 

艺术学理论研究室
艺术史论
初试:
1、艺术能力考试:表演形式或展示形式自选(需现场表演)。
2、专业口试:考察与艺术史论专业相关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述能力。
复试:
1、艺术史论基础知识考试:各门类艺术常识、中西艺术史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艺术评论写作:写作基础、艺术理解、文字表述等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40%(艺术能力考试、专业口试各20%);

复试60%(基础知识、评论写作各30%)

【参考教材】
1、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教材。

 

音乐学系  

说明:音乐学系设有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入学后分方向培养。  

音乐学  

初试(面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音乐学理论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口试考核与音乐学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展示其他艺术才能一项(如朗诵、小品、舞蹈等);口试考核与音乐艺术管理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复试(笔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说明】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音乐学理论专业与音乐艺术管理专业共同使用)

俞人豪、周青青等着:《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 年 6 月 1 日 出版;

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表演、朗诵表演、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

4、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三、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乐器演奏: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其它乐器演奏: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6、第二乐器演奏:指“键盘乐器或其它乐器演奏”以外乐器演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朗诵、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10% 。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1)乐器演奏:a、钢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基本乐科: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两升   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     两升   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     两升   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20%(其中乐器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挥    

初试:

1、专业科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考试前提交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试:

1、面试:

(1)试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钢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科50%,面试1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单声部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两条特性不同、风格不同的单声部器乐化旋律。(单二部结构)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多声部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根据指定的多声部主题原型,创作出该主题的四种变奏形式(每种变奏长度需与主题原型保持基本一致)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3、面试:

乐器演奏:钢琴(练习曲一首299程度以上,乐曲或赋格一首);民歌或歌曲、戏曲演唱;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1)乐器演奏;(2)歌曲或戏曲演唱;(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段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创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不含钢琴伴奏),规模、风格不限。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2、乐理及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二”(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及常见乐器演奏形态的认知;

(2)对音乐作品音高、节拍、节奏、调式调性等方面的感知;

(3)对主流宿主音乐软件(Logic、Cubase)基本功能的熟知程度;

(4)编曲作品主观评价。

3、专业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任选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

(3)MIDI音符录入,6-8小节。

(4)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注:考场为考生提供考试所需的专业设备,包括Logic Pro X软件(Mac平台,含原厂音色库)或Cubase 5(Win 7平台,含HALionOne等原厂音源)、音频接口、MIDI键盘及监听耳机。

三试:

基本乐科:视唱练耳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25%,乐理及听写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5%,面试20%三试5% 。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

a、同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复试:

1、笔试:拍音听辨排序;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

2、实操:根据图纸组装零件。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拍音听辨20%,钢琴演奏25%,笔试30%,实操25%。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绘画:根据命题绘画(考试时间:180分钟)。

形式:素描(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或色彩(水粉、丙烯、油画任选)。

复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对所给出的影像做出主题、风格、分镜头、音乐或声音特征方面的描述与评价。

(2)对所给出的图像做出风格、构图、色彩、表现力等方面的描述与评析。

2、面试:

(1)乐器演奏;

(2)音乐、数字媒体及计算机常识问答。

三试:(视唱练耳)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绘画35%、初试乐理10%,复试综合能力测试25%、复试面试25%、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或复调作品一首;视奏乐曲一首。(考试

现场给出16—24小节三行谱,考生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演奏)

复试:

自选乐曲一首;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根据考试现场提供16—24小节带和弦标记

的旋律,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需有完整前奏、主奏、尾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    02C   、吟飞RS—1000E型。

 

2、手风琴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键盘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视奏:现场演奏指定乐曲。

复试: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建议选用流行或爵士作品);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根据考试现场提供16—24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进行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4、流行萨克斯:  

初试: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自选布鲁斯音阶一条。4/4拍,按八分音符演奏,跟节拍器速度90-120。

复试: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建议选用流行或爵士作品。可自带伴奏带或钢琴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5、电声吉他  

初试:

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80-120);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

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贝斯  

初试:

大小调音阶(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练习曲一首。

复试:

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小节鼓节奏,进行即兴。(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7、爵士鼓  

初试:

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复试:

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一段,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DW七筒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打击乐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8、流行演唱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原文演唱,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现场抽唱其中一首曲目不得重复。

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需自备伴奏,现场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视唱练耳教研室  

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旋链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

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艺术歌曲一首(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5)弹唱:现场弹唱指定乐曲。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调修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移调。

 

附录二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数字媒体、录音艺术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写;

(3)和弦色彩听写: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

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

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陕西省考生联考考试曲目与校考考试曲目不得重复。

 

钢琴系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考生报考管弦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海顿—降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降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降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次中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萨克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阶一条,包括七种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练习曲。

 

中提琴  

初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程度以上);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乐曲两首,或乐曲、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练习曲、乐曲不得与初试重复)

竖琴  

初试:技巧练习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节琶音。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需演奏全乐章)。

 

打击乐  

初试:

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

小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Intitum234>;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复试:

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

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四、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自选舞表演。

复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命题编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1)歌曲演唱;(2)戏剧表演。(3)自选舞表演。

2、芭蕾表演专业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自选舞表演(芭蕾或其它舞种剧目均可)。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储存。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芭蕾舞、国标、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现代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均可)。

自选舞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陈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5)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6)戏剧表演: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时长不少于2分钟。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7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 月15日 — 2017 年 2 月10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 2017 年 4 月 5 日 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 300 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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