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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广学院播音主持编导艺术类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7 16:11:11   浏览次数:877

 

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两个专业方向招收学习英语或相应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2. 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以上。考生须交5×7寸彩色泳装照3张(前全身、侧全身、脸部特写各一张),照片恕不退回。

一、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无我校志愿时无法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三、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一个专业 。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以下艺术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等九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对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上(未明确划分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的省份除外),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生源所在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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