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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主持报名条件和录取原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7 16:18:02   浏览次数:774

 

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男身高 1.70 米及以上,女身高 1.60 米及以上。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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