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公告 - 浙江艺考网 - 浙江省播音 编导 表演艺术类考试门户网站_网址www.91yikao.net

浙江艺考网官方公众号

     http://img.lingimg.com/attachments/date_201809/071eb3a9141f005683132a95d4abe3d9.png

    关注浙江艺考网了解浙江艺考资讯扫一扫

浙江艺考培训机构


     

当前位置:首 页 >> 艺考校考资讯>> 2017校考简章>> 文章列表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7 16:30:05   浏览次数:102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文公共〔2017〕1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开始面向浙江省经济发展地区分类中的一类地区县(市、区)以及二类地区一档的县(市、区)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承担。2017年招收歌舞表演和表演艺术两个艺术类专业学生,学制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现将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能力和艺术专业技能,能胜任基层文化员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宣传文化专业人才。  

二、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实行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次招生安排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专业成绩达到我省音乐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艺术类综合成绩在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及乡镇文化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地户籍普高艺术类考生。

歌舞表演要求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表演艺术要求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

四、招生计划

2017年计划招生50名,具体按专业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如下:

歌舞表演专业(招音乐类)35人:泰顺县3人,开化县1人,文成县1人,龙泉市1人,仙居县1人,缙云县2人,常山县1人,天台县2人,淳安县2人,遂昌县1人,云和县1人,江山县2人,龙游县1人,青田县2人,武义县1人,丽水莲都区1人,三门县1人,金华婺城区2人,平阳县2人,兰溪市1人,嵊州市2人,临海市1人,浦江县1人,东阳市1人,建德市1人。

表演艺术专业(招影视表演类)15人:庆元县1人,文成县1人,仙居县1人,天台县1人,淳安县1人,云和县1人,江山县1人,三门县1人,金华婺城区1人,平阳县1人,兰溪市1人,嵊州市1人。临海市1人,建德市1人,新昌县1人。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

2017年6月26日8:30—27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

六、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安排在各县(市、区)户籍考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供名单,学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体检。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当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学校。

5、录取。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就业与待遇

1、2017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回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商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4、补助费用。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八、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注意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通畅。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将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专业工作者,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571-87150089 87150181(学院招生办)

请考生同时关注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告信息。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6月15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2009©2015    浙江艺考网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8014583号-2浙公网安备 330118020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