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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9 18:31:12   浏览次数:85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招生政策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广播电视)7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传媒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播音员和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18年招生计划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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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招生政策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专业要求: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普通话好,表达能力强;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4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4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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