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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2019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9 19:09:39   浏览次数:192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 工程”和“双一流”建设(A 类)高 校,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 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 系和艺术学系。2019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生地区

音乐学(钢琴)

9

面向全国招生

音乐学(声乐)

8

音乐学(器乐) 限:琵琶、二胡、古筝、  

笛子

9

戏剧影视文学

30

数字媒体艺术

14

舞蹈学

30

书法学

11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 艺术设计学专业) 

22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不再组 织校考,具体招生计 划及录取规则等信息 另行发布简章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7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

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 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

1. 报名: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特殊类型报名系统” 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 缴费: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18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 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1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 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 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 安排初试时间。

4. 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9年2月13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 考生于2019 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 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

招生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1)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2月16日上午9:00-12:00复试:2月19-20日三试:2月22日

北师大田家炳艺术 楼、教七楼、教九楼   

特别说明: 具体时间、地点: 初试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三试以发榜通 知为准 

2月18日发榜: 18日网上缴费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2月21日发榜: 21日网上缴费并打印三试准考证。   

2)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2月16日下午13:30-15:30   复试:2 月19-20日三试:2月22日

3)音乐学(含钢琴、 声乐、器乐<只招收 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4)舞蹈学

初试:2月16-17日

复试:2月19-20日

三试:2月22日

5)书法学

2月17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晚上18:30-20:30

北师大教九楼(具体考场、时间段统一安排)

2月17日 上午 8:10 排队入场 

下午 13:10 排队入场 

晚上 17:40 排队入场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笔试,满分 150分) 

复试(面试,满分300分) 

三试(笔试,满分300分) 

1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 学艺术基础知识(含少量历史 知识)(150分) 

1才艺展示:展示个人最具代 表性的艺术特长(100 分) 

2构思阐述:在规定时间内, 按照给定的题目或提示构思 一则情节完整的故事(200分) 

1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进行评 析;或对指定文学作品进 行评析(200分) 

2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 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 进行评论(100分) 

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招考方向 

初试(满分20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满分250 分) 

钢琴方向 

古典奏鸣曲快板 乐章一首  

1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勿与初 试曲目重复) 

1乐理与音乐常 识(笔试,150分) 乐理(90 分) 音乐常识(60 分) 2视唱练耳(100 分): 练耳(笔试,70 分) 视唱(面试,30 分)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歌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要求:考试一律要求现场钢琴伴奏,不可用伴奏带或电

声设备

器乐方向 

乐曲一首 

(1)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奏:(五线谱视奏) 

要求:自带乐器,演奏不可带任何形式伴奏

说明:

(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所填报的曲目为准,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分) 

三试(笔试,满分200分) 

1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2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3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1技术技巧组合(200分),含   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2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 CD,剧目勿与初试重 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3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   蹈学习能力

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 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 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 (笔试,满分25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面试,满分200 分) 

1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问答(150分) 

2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物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 (100分) 

1面试: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原创故 事,并现场讲述(100 分) 

2笔试: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和文   字描述故事情节(200 分) 

1现场问答: 读图问答(100   分) 

2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100 分) 

5)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自带适量用水)、墨碟、毛 笔、墨液、镇尺。

 

五、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 合格。

3.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分),

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北京师范大学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文化课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语文 

外语 

音乐学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70 

70 

舞蹈学 

70 

50 

书法学 

90 

90 

戏剧影视文学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 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 

90 

90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 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 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1. 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2.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3. 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 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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