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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同中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1 09:45:04   浏览次数:271

 

珍惜生命,关注安全。为使我校全体同学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十三个不准”,“二个严禁和二个注意”)。
1、    不准坐、躺在课室、宿舍楼或人行天桥的走廊护栏上。
2、    上下课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楼梯或天桥时应便步行走,不准争先恐后,更不准推推搡搡。
3、    课前、课间及课后不准在课室、走廊、操场追逐打闹、放学后不准跑步出校园。
4、    同学间聊天、玩笑时不准动手动脚,以免意外伤人。
5、    不准爬墙走壁,爬树等。
6、    体育课、劳动课时应按老师的布置完成各项运动、劳动,不准私自进行其他危险的活动。学校组织观看电影时,听众老师指挥,来回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影场秩序。
7、    不准私自在课室、宿舍、实验室或其他场所用火、用电,不准焚烧垃圾、纸张等。
8、    内宿生不准三人或三人以上在上架床聊天或进行其他活动,更不准在床铺间跳跃和跑动,发现床铺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9、    内宿生未经许可不准在午休和晚休时私自外出。
10、     在无监护人的带领下,不准到池塘、水库游泳。
11、     不准骑摩托车上学。
12、     未经学校或家长批准,不准跟随社会人员离校(家)出走。
13、     不准携带公安机关管制的各种刀具、器具等凶器进校园。
14、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车辆。
15、     严禁进食无厂地、无合格证、无出厂日期及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及伪劣食品。
16、     在校道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放学时由于人多,骑自行车的同学应推车步行出校门。
17、     注意个人卫生及财物的保管。
以上规定希各同学认真遵守,凡违反者按文明班评比要求及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分,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尚同中学
2013年9月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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