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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同中学安全工作职责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4 16:09:33   浏览次数:339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动作协调的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形成校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翁源县科技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教育的检查落实,突出事故的处理。

二、        班子成员安全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长    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 由主管德育安全、教学的副校长及主管党务、后勤工作的党支书担任

组员    全体行政领导

相关职责

校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党支书:主要负责总务处职责范围相关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处理和监督落实。

主管德育、安全副校长;主管学校安全工作,主要负责政教处职责范围相关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处理和监督落实。

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主要负责教导处、教育工会、卫生方面职责及范围相关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处理和监督落实。

各部门安全职责

政教处:责任人政教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牵头组织各班主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教育的法规和督促班主任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组织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教导处:责任人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学科教学安全和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安全防范;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防火、防盗、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用电用气安全等安全知识的教育;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及相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总务处:责任人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消防、防雷防汛、校园小卖部、食堂卫生、食品卫生、学校生活锅炉、运动场地及生活设施维护(线路、墙壁、学生床架)及建筑工程等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处理落实;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教育工会:责任人工会副主席,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化学药品、实验室、档案室、电脑室、印刷室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尤其化学药品的使用和保管;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团委:责任人团委书记,具体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的宣传及体育方面、各类比赛安全的组织;负责音乐室体育室、图书室、劳动课教学等相关的安全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工作。

三、        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班主任:切实履行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定期召开2次以上学生安全知识(交通安全、防水、防火、防食物、煤气中毒、防高处跌落、用电安全等)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尚同中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班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常检查本班课室、宿舍是否有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消除;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强化纪律观念,加强集体观看电影、劳动课及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课的安全监管,加强法制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等,加强学生安全自救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每天注意观察学生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纪者及时制止、教育;要求每天四到班或宿舍(上、下午上课第一节,午、晚休前)检查缺席人数及时填写上报,防患于未然,把安全事故降至最低。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禁止私自组织学生进行野炊、郊游活动;禁止学生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校到班;禁止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不得拒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另外,学生在校期间因患急病或其他意外受到伤害时,须第一时间护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如因班主任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一切责任。

    科任老师:切实履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凡上课前一定要清点人数,对缺席学生及时报班主任或当天值日人员,课后签到。不得拒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上课期间,因任课老师不到班或放任自由,出现任何事故由该节任课教师负责。实验课前教师须对学生进行有关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烧伤等安全防护说明和教育。体育课课前学生应做好课前的预备工作,规范动作要领。

电工:应加强用电线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各班、各宿舍上报的被损坏的电线、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并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发现裸露的电线应及时采取措施,发电机及机房应保持清洁,发电机工作时,不得离岗,注意发电机的运作情况,发现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因电工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电工负责。

锅炉工:应严格遵守有关锅炉操作规程,锅炉工作时不得离开岗位,掌握锅炉的运作情况,定期清洗锅炉内的水垢,保持锅炉表面的卫生和锅炉房内的卫生,确保锅炉正常运作,消除安全隐患。

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严格把好采购关、洗菜关,禁止采购无厂地、无合格证、无出厂日期及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及伪劣食品;禁止采购腐烂、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毒、有害或被有害物污染、及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由相关人员负全部经济责任或追究相关责任。

宿舍管理人员:每天应深入宿舍,检查宿舍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床架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予以维修。教育学生不要坐在阳台的栏河上或在栏河上行走,禁止学生乱搭乱插电线或使用电炉,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生火取暖,禁止学生三人以上在上架床嬉戏打闹,切实保证学生住宿安全。

值日人员:应切实履行学校有关值日人员的岗位责任,全天候对学生日常行为监管,对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事故降至最低。

治安员:切实履行《尚同中学治安人员工作管理制度》,增强责任心,敢抓敢管,确保校园的宁静,师生人身、财物的安全。

四、        安全工作要求

1、   各班子成员、各部门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和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常抓不懈、常教育宣传、常检查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校园不安全因素发生,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   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事故发生时,要积极、及时、妥善处理好安全事故,并及时将事故报突发事件信息联络组组长,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积极进行安全工作检查,除平时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季度应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并在检查后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将有关检查记录、整改情况交一份到校长室存档。

4、   各部门应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学期期末结束时交一份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教处)。

六、安全责任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广大教职工要切实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拖延。    

2、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安全工作责任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3、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触犯法律的将上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尚同中学

2005228制订

20131028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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